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不断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切实提升导师综合素质和指导能力,建立完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,现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新增遴选导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2023年新增遴选导师。
二、培训时间
培训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30日。
三、培训要求
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所在学科特点,邀请带教经验丰富优秀导师和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,对新增遴选导师开展培训。培训内容需包括带教经验交流(包括如何指导学生、人文关怀等)、科研带教交流(包括论文设计、写作、科研诚信、实验数据管理等)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及工作节点解读。本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、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、明确导师岗位职责、提升专业指导能力,为新老导师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。培训结束后,请各单位上报培训内容及时间、地点等具体安排情况。如需要文件或相关材料支持,研究生院将提供相应支持。
不明事宜,请联系研究生院综合办(苏臻)。